對個人佈道的「虧欠」

鄺偉志牧師- 澳洲播道會靈福堂牧師

筆者和太太是香港短宣中心第五屆的兩年短期宣教士,我也是早期的短宣同工,專職福音工具的設計。這些佈道訓練的事奉,是我超過三十年的全時間事奉生涯的重要基礎。直到今天,筆者仍然堅信佈道訓練的重要。感謝神恩典讓我在雪梨這三年裡,有幸在雪梨短宣中心參與佈道訓練的事奉。作為推動佈道者,看見一些信徒對佈道有持續的熱誠,固然可喜,但亦同時遇見不少信徒對佈道事奉仍抱著偏差的觀念,很想在這裡認真談談,盼望各位「停一停、想一想」。

個人佈道的沒落

還記得三年多前,筆者與台灣的宣教機構「聯合差傳事工促進會」的同工合作,在台灣推動一個十天的宣教研討會,並台灣十區的城鄉遍傳。我們香港和世界各地跟台灣的弟兄姊妹,共百多人一起出隊,以不同的方法進行向陌生人傳福音,經歷神的工作,共領多人歸主。在過程中,給筆者最深刻印象的其中一件事,就是一位台灣宣教同工的感歎:「你們推動陌生人佈道的工作,給我們台灣教會很大的提醒和鼓勵!近年台灣教會流行大型「特會」,卻已失卻了昔日台灣宣教士在街頭上、或逐家逐戶接觸陌生人的傳福音精神!」筆者發現那台灣同工所分享的現象,也在華人教會圈子中頗為普遍。澳洲雪梨的華人教會,是否也有如此問題?

不傳福音的「藉口」

傳福音的事奉,本來是每一位弟兄姊妹都需要參與的,可惜在不少信徒的實際事奉中,卻淪為最不願意參與的事奉。他們頭腦上不敢不認同傳福音的重要,在實踐行動上卻證明傳福音其實跟自己毫無關係。這種實踐的缺欠,多是源於錯誤的信仰觀念。較普遍的有兩種:第一種是認為「我沒有傳福音的恩賜和興趣,不如讓有那種恩賜的人去做吧」;另一種是認為「我已有其他事奉了,我的時間有限,所以不能參與」。

以上兩種謬誤,皆是對馬太28節18至20節主耶穌「大使命」的無知或刻意地忽視所致。經文說主耶穌已從死裡復活,已擁有所有的權柄,「所以你們(包括一切基督的門徒)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」。從經文中清楚的表達,這大使命是所有門徒的責任,並非只屬於一小撮「有傳福音恩賜」的信徒,這也是一個「命令式」的語態,是不能不實踐的使命。筆者甚至聽過有教會領袖竟然認為傳道人推動傳福音工作,會削弱在教會的「牧養」!殊不知「傳福音」和「牧養」是相輔相成,道理簡單不過:若沒有人領人歸主,何來有「信徒」可以牧養?鼓勵並訓練信徒去領人歸主,「製造門徒」的過程和「牧養信徒」的重要一環。那種「只有牧養」的觀念,乃是一種極為的錯誤的牧養神學。

人人皆可參與陌生人佈道

剛才說過,佈道訓練是筆者全職事奉的起點,在筆者過去三十多年於不同教會和機構事奉裡,並沒忘記主給我那訓練佈道人的使命。到今天,在澳洲悉尼的這獨特的環境中,筆者感恩主給我不同的機會,可以在大學、在各教會中,透過分享、帶領並訓練不同群體作陌生人佈道,繼續傳遞雪梨華人福音的異象,因為這裡的福音禾場實在非常大,單在悉尼大學已有一萬七千位華人留學生,而當中絕大部分是未聽聞福音者!筆者根據多年的訓練經驗,向陌生人佈道,雖然不是很容易,卻也不如很多人所想像那樣困難,問題是人願不願意去嘗試。

最近有一位弟兄參與我們每月的街頭佈道,他的分享值得大家深思:「我為何會參加街頭佈道?不是我很喜歡接觸陌生人,相反地,我的個性較內向,其實不善向陌生人說話。可是我覺得,正是自己不善接觸人,就更應該對付自己的弱點,多嘗試傳福音,因為大使命應該是每個信徒都要實踐的事,不應只有頭腦的知識!」

各位悉尼的弟兄姊妹,我們又如何認真地、身體力行地回應主的大使命呢?